基建处是学校基本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新、改、扩建工程、修缮工程和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工作。

  部门全体同志秉承“艰苦奋斗,坚韧实干,甘于奉献,敢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建设一流精品工程,打造宜人校园环境”为工作目标,凝心聚力,精心设计,建造承续时代风格,体现工程特色,功能完备、质量优质的富有工程大文化特色的百年校园建筑;科学管理,保障功能,努力为师生、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提供优美的校园环境。

部门职能:

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按基建程序办事。

2.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参与制订落实校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

3.  负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4.  负责全校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修(改造)管理工作。编制并落实年度基建维修(改造)计划。

5.  按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

6.  做好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