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1.全面负责基建处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落实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3.负责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基建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

5.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任免建议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与校外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与主管校长及校内有关处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

1.分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科室的业务工作。

3.参与编制基本建设规划。

4.参与基建计划的编制工作。

5.参与处室制度建设工作。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