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1.全面负责基建处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落实学校基本建设规划。
3.负责学校下达的各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基建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
5.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职务任免建议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与校外相关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与主管校长及校内有关处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
1.分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科室的业务工作。
3.参与编制基本建设规划。
4.参与基建计划的编制工作。
5.参与处室制度建设工作。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