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副房室内外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副房室内外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
二、项目概况: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副房室内外维修工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地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逸仙路校区
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5、采购预算金额:178900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原件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供应商须于2021年8 月3 日至2021年8 月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7楼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8 月13 日下午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8 月13 日下午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松江区龙腾路333号后勤综合楼205室。
2、磋商地点:松江区龙腾路333号后勤综合楼211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壹正两副(纸质文件)并密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响应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
(2)澄清答疑
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1年8 月9 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磋商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上梓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 地 址: | |
邮 编: | 201620 | 邮 编: | 200062 |
联系人: | 樊老师 | 联系人: | 单昀鑫、朱霞雯 |
电 话: | 021-67791070 | 电 话: | 18321283309 |
传 真: | 021-67791070 | 传 真: | / |